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行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體系建設全過程。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必須長期堅持的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治國方略。
堅持黨的領導,筑牢“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近年來,從修改立法法,增加民主立法的制度和程序規(guī)定,到制定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堅決維護國家安全與核心利益,再到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制度,用法治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我國把“良法善治”貫穿于立法、司法、執(zhí)法、守法的全過程,全面筑牢了“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并取得歷史性成就,這一切都得益于黨的領導。實踐表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
深化法治改革,夯實“法治之本”的制度基石。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重大歷史任務,必須以改革的思維,不斷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一方面,要建設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積極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另一方面,要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既要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又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執(zhí)法權、司法權、監(jiān)察權運行機制。只有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才能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
秉承人民立場,以“法治之力”維護人民權益。人民是立法的主體,而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也是人民。因此,無論是立法還是執(zhí)法,都必須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zhí)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切實做到以“法治之力”維護人民權益。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牢法治思維,帶頭尊法、學法、用法,不碰法律紅線,始終依法辦事、依規(guī)辦事、依程序辦事,維護法律權威,真正把法治優(yōu)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同時,要結合時代特點,充分發(fā)揮互聯(lián)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一體化建設進程,多措并舉地讓法律條文“活起來”,讓群眾感受到更多的“法治溫度”。
法治力量激蕩澎湃,法治中國闊步向前。依法治國,既是“國之大者”,也是“民之大業(yè)”。只要不斷提升立法質量,健全法治體現(xiàn),織密法治之網,法治中國必將展現(xiàn)更加蓬勃的發(fā)展前景!(何莉)
(來源:大江網)
(編輯: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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