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28日電 (譚偉旗 翟春蕾)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根據(jù)疫情防控的要求進行居家隔離,但她心系著新接收的一起案件。
為了盡快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居家隔離的法官主動電話聯(lián)系當事人,在取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庭前在微信上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證據(jù)交換并通過“云開庭”審理了這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
據(jù)悉,原告顏某在被告某公司就職多年,在去年辦理退休手續(xù)時才發(fā)現(xiàn)1997年8月至2002年12月期間未被計入工齡,且被告公司未給自己繳納養(yǎng)老保險等費用,致使該工作區(qū)間段未被納入社保。
因被告公司不同意補繳該段時間的保險費用,原告向柳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柳河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原告的申訴請求已經超過勞動爭議申訴時效的規(guī)定,對顏某的訴求不予受理,故顏某于法定期間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部手機、一臺電腦組成了一間法庭,互聯(lián)網技術助力司法審判,連接四地實現(xiàn)面對面庭審。
庭審時,法官認真引導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發(fā)言、舉證、質證,書記員飛快地敲動鍵盤,實時記錄下庭審的每一細節(jié),整個庭審有條不紊的進行著。庭審過程中,因原被告之間爭議較大,法官決定擇期再判。
當前疫情防控取得初步勝利的形勢下,為鞏固防疫成果,該院切實落實上級黨委、上級法院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部署要求,科學制定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及時調整審判工作模式,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
同時,該院還積極倡導當事人運用電子法院等電子平臺,有效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流動,高效率實現(xiàn)當事人的司法需求,緊抓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證各項工作質效,用實際行動詮釋初心使命。(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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