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依托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與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平臺,與長春市朝陽區(qū)綜治中心、吉林省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吉林省金調委”),通過“一張網(wǎng)”線上調解平臺,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據(jù)悉,2022年5月,原告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以下簡稱“某銀行長春分行”)與被告劉某、王某簽訂了《個人貸款合同(抵押、保證)》,合同約定,劉某、王某為購買房屋向某銀行長春分行申請貸款本金,貸款期限為360個月。
雙方簽訂合同后,某銀行長春分行已向劉某、王某足額發(fā)放貸款,但劉某、王某未按照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經(jīng)某銀行長春分行多次催要,劉某、王某均未能給付。
案件受理后,法院迅速與綜治中心進行對接,確定該案符合先行調解條件后,依托“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將該案委托吉林省金調委在線調解。
調解過程中,吉林省金調委與綜治中心充分發(fā)揮了自身優(yōu)勢,在詳細了解案件事實與雙方爭議焦點后,在法院的指導下及時制定調解方案。
經(jīng)過多輪調解意見的交換,近期,法院依托“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平臺,通過“一張網(wǎng)”線上調解平臺,對該案在線開展調解工作,促成該案調解結案:被告劉某、王某向原告結清全部逾期欠款,雙方繼續(xù)履行原合同。
下一步,該院將持續(xù)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深化“一張網(wǎng)”運用,真正讓智慧審判成為化解群眾身邊糾紛的“新引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