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fā)布消息介紹,分割原則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父母為子女購房,離婚分割共同財產(chǎn)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區(qū)分兩類情況。
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一般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但要綜合考慮婚姻家庭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shù)木唧w數(shù)額。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者雙方父母出資:以出資來源和各方出資比例為基礎,綜合考慮婚姻家庭實際情況判定房屋歸屬和補償數(shù)額。
法條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第八條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確定是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shù)木唧w數(shù)額。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者雙方父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相應出資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訴訟請求,以出資來源及比例為基礎,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房屋歸其中一方所有,并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該公眾號介紹,雖然子女已經(jīng)結婚,但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的現(xiàn)象也非常普遍。這即是父母對子女婚姻幸福美滿的祝福,更是一種物質(zhì)支持。但是買房容易,分房難。此次《解釋(二)》對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的問題進行了回應。引導大家在婚姻中注重共同努力和付出,不能讓為家庭付出較多一方傷心又傷財,婚姻不能成為獲取不當利益的借口。(譚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