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13日電(譚偉旗 呂洪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刑事政策,積極通過典型案例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認真學法、尊法、守法,自覺樹牢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近日,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對六起危險駕駛案件適用速裁程序依法進行集中審理和集中宣判。
為實現案件集約高效辦理,該院刑事審判庭針對六起犯罪情節(jié)相近的危險駕駛案件進行了集中開庭和集中宣判。庭審過程中,全面落實了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權利告知制度,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申請回避、自行辯護及最后陳述等訴訟權利。
經依法開庭審理,法院依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及認罪悔罪表現,對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了拘役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罰金。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同時,法官現場開展了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法官提醒,夏季是危險駕駛案件高發(fā)期。酒后(醉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暫扣、吊銷駕駛證,罰款及行政拘留等處罰,構成危險駕駛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職人員還同時面臨黨紀政務處分。飲酒駕車不僅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是對自己、他人及社會公共安全的極大威脅。每位駕駛員都應認真學習法律法規(guī),筑牢法律底線,堅決杜絕酒駕醉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