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21日電 (譚偉旗 王琦)近日,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通過網絡交友假冒人民警察,對未婚女性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同時,責令被告人王某某向三名被害人退賠贓款。
據悉,2022年2月至2023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通過多款手機交友軟件結識多名單身女性,謊稱其系長春市公安局某分局經偵大隊警察,并向對方展示偽造的人民警察證照片、身著警服的工作照片,謊稱出差執(zhí)行任務等騙取對方信任,假意與對方戀愛,再以辦事急需用錢、父母生病需錢醫(yī)治、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人情來往支付禮金等理由,詐騙各被害人錢款。
王某某騙得劉某等三人錢款均轉到吉某(王某某之妻)名下的數個銀行賬戶。
該院經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成立。關于對被告人王某某的定罪處罰一節(ji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懲治招搖撞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第四條規(guī)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軍人招搖撞騙,同時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詐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該案中,王某某騙得錢款屬數額巨大,因其不能認定為招搖撞騙罪中的“情節(jié)嚴重”,故依法應以詐騙罪對其定罪處罰。又因王某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王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網絡是青年群體的一種重要交友途徑,但因信息不對稱等因素,伴有極大的交友風險。特別是打著戀愛旗號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具有很大隱蔽性。因此要十分注意交友安全,不要被別人欺騙了感情,又被掏空了錢袋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