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28日電 (譚偉旗 楊晨)近日,敦化林區(qū)基層法院民事審判團隊考慮到原告因病腿腳不便不能到庭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郭和玲進行了一場特殊的庭審,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據悉,原告梁某與被告侯某在2012年協(xié)議離婚,婚生女梁某甲由原告梁某撫養(yǎng),因被告侯某自協(xié)議離婚后至今未將撫養(yǎng)費給付原告梁某,原告梁某無奈訴至法院。
原告梁某因患有嚴重疾病,行動不便,需坐輪椅,開庭當天雖已到達該院門口,但無法上樓審判庭參加庭審。法官得知相關情況后,本著為當事人著想、便利當事人的初衷,立即下樓指導當事人進行遠程開庭。
庭審中,法官擔心當事人因病身體難以堅持,多次下樓進行查看并詢問當事人身體狀況,確保當事人無任何不適。最終,法官通過耐心細致的講解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及權利義務,促成當事人雙方和解。
此次庭審不僅解決了雙方當事人間的糾紛,也體現了該院的人文關懷和司法溫度,法官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的方式,確保了行動不便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把司法為民宗旨轉化為堅持不懈的實際行動,以“如我在訴”理念提升“我為群眾辦實事”的成效,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司法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