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3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聯(lián)合向陽鎮(zhèn)池大地村村委會工作人員,深入田間地頭現(xiàn)場確認當事人有爭議的地塊,執(zhí)行審判質量“兩提升、兩降低”專項行動,緩解雙方之間矛盾,提高服判息訴率。
據(jù)悉,原告李某(化名)與被告張某(化名)簽訂了土地經營權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為10年(2004年至2014年)。承包合同到期后,張某繼續(xù)耕種李某的土地,且每年都根據(jù)當?shù)厥袌鰞r格支付李某土地承包錢,李某多次要求張某返還土地經營權,但張某卻要求李某將這些年種地的“直補和糧食補貼”的錢返還,雙方就此產生糾紛,李某訴訟至法院。
承辦法官在開庭審理案件后,認為雙方之間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里面案涉的6塊土地有爭議,隨后決定聯(lián)系村委會工作人員以及雙方當事人,在三方都在場的情況下,對案涉6塊土地進行現(xiàn)場確認工作。
案涉6塊地塊分別在不同的位置,雪還沒有融化,承辦法和負責判后釋明的法官克服重重困難到現(xiàn)場勘查確認地塊后,積極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并耐心開展調解工作,及時向雙方當事人從法理、案件事實方面進行了釋明,并對當事人提出的疑問進行現(xiàn)場解答。
通過對案涉土地的實地勘驗,不僅對案情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為后續(xù)案件的審判工作奠定基礎,也讓群眾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xù)強化宗旨意識,積極主動作為,把審判執(zhí)行工作與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相結合,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